严 正 声 明
自2021年初至今,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到众多当事人通过来访、来电、微信询问,反映某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到处以“卓越法律”等容易与本所名称、注册商标混淆的名义对外宣传,承揽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代理等律师业务,谎称或虚假承诺可包胜诉讼以骗取当事人信任,委托其非法承揽律师业务。近日,某微信视频号(账号名称:“生意人1617”)发布视频,反映该公司收钱不办事,欺诈消费者,其拍摄地点为该公司内部场所,该公司前台有“卓越法律”标识,在视频评论中有部分网友认为该公司的性质为律师事务所,并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归咎于律师。
本所成立于1996年8月,系惠州市较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总所设在惠州市惠城区,在深圳市福田区及惠州市惠阳区设有分所,在惠州、深圳两地享有较高知名度。本所曾用名“惠州市卓越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本所已注册“华夏卓越”、“JUSVICT”等卓越法律服务系列商标(45类),本所执业律师在公众中被普遍简称为“卓越律师”。某法律咨询公司以“卓越法律”等容易与我所名称、注册商标相混淆的名义对外承揽律师业务,致使多名群众被欺诈,误以为本所律师实施了违法执业行为,甚至有个别当事人到我所质问:“律师为何收钱不办事?”
针对上述情况,本所提出严正警告:某公司以“卓越法律”名义混淆视听,非法承揽律师业务,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本所及本所律师合法权益,务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本所特此明示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为澄清事实,以正视听,避免更多的当事人被虚假信息所误导与欺诈,本所严正声明如下:
1、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包括:总所、惠阳分所以及深圳分所)从未设立任何法律咨询公司,也没有与相关法律咨询公司或其他使用“卓越法律”名义的机构存在任何业务往来或进行商业合作。
2、当事人在与任何自称“卓越律师”的人员沟通联系时,请务必提前核实其身份的真实性,国家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惠州市司法局及惠州市律协官网均可查询律师信息,亦可通过本所公众号平台(名称:卓越律师)或拨打本所电话0752-2853000进一步核实律师身份;
3、法律明确禁止律师私自收案、私自收费的行为。当事人委托执业律师承办律师业务时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并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律师费汇入律所公账。任何自称为律师或律师助理的人员要求当事人向其他私人账户、公司账户或第三方平台支付费用的行为均违反律师法律规范,可能实施欺诈,骗取钱财。
4、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明辨是非,及时甄别欺诈行为。如遇到以“法律公司”名义伪装成律师事务所承揽律师业务的,请勿与对方进行联络和按其要求操作,以避免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
5、被“假冒律师”实施欺诈遭受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如行为人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被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控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
2022年11月24日
